如何理解企业组织的产生和演化

如何理解企业组织的产生和演化

--分工深化、协调增进和组织嬗变

朱富强

一、引言

有效劳动价值论指出,价值增进是社会上各分立劳动间的协调水平不断提高的产物,而协调水平的提高则来自协调机制的深化和转换;因此,人类社会的一切机制和组织之所以会出现并发生演变,都源于人类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增进劳动间的协调,也即,组织的嬗变是协调机制不断增进的结果(朱富强,2004:第4章)。关于这一点,康芒斯也较早地就认识到了,他指出,建立经济组织绝不是主流经济学所认为的那样单纯是为了解决各种技术上的问题,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其他物理的或技术方面的问题;相反,建立经济组织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协调交易双方的矛盾,以避免实际的或可能发生的冲突(转引自威廉姆森,2002:11)。显然,企业组织作为生产组织的一种基本形态,其本质就是一种协作系统;关于这一点,钱德勒(1987:578)也写道:“毫无疑问,产品流量通过生产和分配的速度和均衡性、以及组织这些流程的方式必然影响到产量和单位成本。除非经济学家能够对管理协调的功能加以分析,否则公司理论将仍然基本上是一种生产理论。组织结构(生产要素通过它才能得以结合)不仅调节着主要经济部门中当前产品流程,它还要为未来的经济活动分配资源,因而更值得经济学家注意。”

问题是,既然“在现代公司出现之前,这种小规模的、由个人拥有和经营的企业的各项活动是市场和价格机制来协调和控制”的,那么,又是如何演化到在现代工商企业中雇佣的“各种层次的中、高层支薪经理来管理并协调在其控制下的各单位的工作”呢?要理解这一问题,就必须真正探究企业组织的运行机制及其本质。巴纳德在《经理人员的职能》一书的日文版序言中写道:“在开始的时候,我意在叙述管理者必须要做什么,如何行为,为什么行为。但是,不久我就领悟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阐述他们的活动的本质,也就是正式组织的本质”(转引自饭野春树,2004:21)。而企业组织本质的认知又来源于企业组织的发展轨迹及其内在演化机制,这就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分析思路。为此,我们必须回答这样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组织为何产生,是基于交易成本的节约还是有其他力量的推动?是直接来自于市场还是脱胎于其他组织?二是企业如组织何产生,企业组织和市场以及其他组织有何不同?推动企业组织产生、发展和演化的内在机理和动力又是如何?一方面,按照新制度主义开创者科斯等提出企业理论,企业组织是不同于市场的一种配置资源的形态,那么,家庭组织对资源的配置方式与市场相同吗?另一方面,按照后来新制度主义者提出的主流企业理论,企业组织与市场一样都仅仅是一种契约形态,那么,企业组织与市场又有什么不同呢?

其实,企业组织本质上不是相对于市场的,而是相对于其他生产组织,因为它是从其他生产组织中演化而来的;因此,主流理论把企业组织仅仅视为节约交易费用而产生的对市场的替代,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有违理论逻辑。此外,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受市场看不见的手所调节的传统小企业乃是或至少应该是生产和分配过程的管理者……(而)现代多单位企业通过其协调和管理的行为,只会带来不完全竞争和资源的误置”(钱德勒,1987:2-4);那么,为何在历史上会出现等级化的大企业取代小企业的现象呢?取代的内在机理和条件又是如何呢?事实上,既然组织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协调机制不断增进的产物,那么,要考察生产组织的演变,就必须探究人类社会协调机制的演变轨迹。相应地,要理解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相互演化,就必须对作为内部协作系统的企业组织与社会协作系统的市场的本质差别进行区别,同时也要对不同类型的内部协作系统的运作机制进行剖析。是以本文尝试通过考察协调机制的演变来探究协作系统的扩展特点,并探究企业组织产生的原因和逻辑。

二、新制度主义的企业形成理论之反思

有效劳动价值论指出,同一时间之内劳动创造价值的大小与劳动的性质有关,其中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数;那么,什么是复杂劳动呢?一般的看法是,复杂劳动是需要投入更高教育资本而体现为更高级脑力形态的劳动。这种界定从静态上看是比较可行的,但从动态比较的观点看就有问题的。事实上,在分工已经极大深化的现代社会中每一个程序员的工作都变得非常简单,而即使是最原始的计算器的发明者都是非常复杂的工作;但显然,程序员所接受的教育要比以前的发明家更多,那么,是什么使得简单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远远超过以前的复杂劳动呢?这里就涉及到分工问题,是分工将原来的复杂劳动化约为一个个简单劳动。斯密就曾指出,通过分工只需要较少学习时间的简单劳动就可以作以前复杂劳动所做的事,显然,正是在现代社会高度分工的基础上,一些个人在投入一定的学习时间后联合起来就可以完成以前人类数百代人所不能想象的事情。当然,如果这类简单劳动仅仅是机械的分立,那么就并不一定会产生与原先复杂劳动一样的效果,更不要说还要好得多,这就涉及分立劳动之间的协调问题;正是协调机制的存在使得联合中的每个简单劳动都变得更为有效,从而能够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量。(朱富强,2004:第4章)也就是说,分立劳动的效率有赖于协调机制的保障,而协调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市场信号的价格协调机制,一是组织内部的管理协调机制。

一般来说,市场和组织这两种协调机制都是不断演化和相互促进的,共同增进了劳动的有效性;同时,两者也各成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类型的市场在不断演化,而不同类型的组织也在不断变迁。然而,流行的新制度主义企业理论在谈到企业组织的性质时却往往将企业和市场作比较,把企业视为是从市场中脱胎而来;但事实上是,企业与市场本身是各自独成系统的,两者不是一个相互对立的概念,更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一者,市场的本意就是交换的场所,这可以是实在的空间位置,也可以是虚拟的空间位置;譬如,如果将企业组织作进一步的分解,那么企业内部本身也存在市场,存在不同成员之间的交换关系。二者,企业则主要体现为生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各类生产要素之间的联合,从而也体现为各行为主体之间的联合和协作;当然,这种市场组织可以是庞大的现代公司,也可以是早期的家庭作坊,甚至是一个人进行生产的自我组织。正是基于行为主体的角度,作为协作系统的市场主要体现为一个交换场所,主要功能在于协调资源的配置;相反,组织则体现了协作系统的整体,主要功能是些资源的创造。一般地,市场对劳动的协调需要依靠个体孤立的自主性行为来实现,它主要通过提供包含特定信息的价格信号,市场协调的增进就是将更多的信息纳入价格信号之中;相反,组织对劳动的协调往往要借助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它主要通过提供成员必须遵守或为大家成员认同的规则,组织协调的增进就是要使得这种规则合理化、有序化以及成员间的认同性获得深化和拓展。

正因为组织和市场是基于不同的分析视角,而且,组织和市场又各自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因此,在分析企业组织时,就不能把它视为直接源自于市场,不能局限于对比市场协调机制的特征来分析、说明企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而是应该把企业组织置于整个生产组织的演化路径中,比较不同心态的生产组织之间的差异特性。事实上,生产本身就是组织的基本功能,而且,任何生产都是一个有组织的生产;因此,要揭示出企业组织的本质特定,就必须探究生产组织是如何形成、企业组织又是如何从其他生产组织演化而来以及企业组织本身是如何演化的。显然,这就是演化主义的思路,根据这个思路,在分析组织的演化时就必须挖掘推动演化的社会因素,分析引领组织变革的弄潮者特征。但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主流企业理论对此却往往无能为力,即是近来引入了演化分析思维还是难以提供有效的解释。究其原因,新古典经济学关心的是一个在给定偏好和目标约束条件下效用最大化,而忽略了人们对制度本身的选择问题;在这种分析框架下,有目的的行为和选择在其理论体系中是没有地位的,它无法容纳个人的创造性和变异行为。即使后来由新古典经济学派生出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以及演化经济学等开始考虑了制度这个自变量,并运用演化的思路来分析制度的形成和确立;但是,基于个体主义的和同质抽象的研究思维,它依旧无法真正剖析制度的变异过程。

譬如,根据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任何利他主义都是不能长期存在的,因为它在与普遍存在的利己主义者的博弈中,利他主义必然会遭到侵害而不是一个占优策略。但显然,这是一种同质化的抽象分析,它把个体视为与其它人均等而随机地进行交往,不仅忽视了人类个体是有限理性的,而且忽视了人类个体具有从经验特别是从社会交往中学习的能力。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主要与那些相熟或同性的人联系密切;因此,一旦某利他主义与另一利他主义者偶遇,他们之间在今后就可能形成稳定的联系,这种交往显然可以取得更大的收益,从而利他主义行为本身可以成为一个实际的占优行为。同样,尽管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都不能与所有的其他企业保持同等程度的交易,这是集群或外包形成的主要原因;但是,主流经济学却在这种同质化的抽象分析思路下,往往是运用“自然选择”的生物学理论来论证了经济演化过程可以产生新古典的结果:企业的存在必然有利于交易成本的节约。而且,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分析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主体的偏好进行同质化抽象分析已经从根本上排除了选择的范围,从而个人行为已经预先机械式地被决定了(贾根良,2002);正因如此,古典主义的个体不需要依据自己的特有知识进行判断,也不需要依据个人偏好采取行动,而只是遵循群体性的一般行为,以致森把新古典行为讽刺为“理性傻瓜”。

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演化均衡分析,近年来开始突起了另一种演化的经济分析思路:人类社会的演化是根据一般的行为经验、习惯等日常惯例进行选择的,它们形成人类行为选择的价值体系。一般而言,演化主要是两种机制推动的:一个是创新机制,通过系统的创新产生多样化;一个是选择机制,即在这些多样化中进行筛选。这两者是互补的,其核心思想就是出于新奇带来的变异,这种变异是人类有目的行为的结果。钱德勒(1987:8)对企业组织变异的分析就是从经济活动量着手的,并且,他认为经济活动量的增加是与新技术和市场的扩张同时来到的,因此,“现代工商企业首先在这样一些部门和工业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这些部门和工业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具有不断扩大的市场。反之,在那些技术并不能造成产出的急剧增加、市场依然是小而专的部门和工业中,管理的协调并不比市场协调更有利。因而在那些领域里,现代工商企业的出现就较晚,而且发展缓慢”。例如,从钱德勒对美国企业管理组织的演变的分析中我们就可以发现,现代大型工商企业就是从铁路以及电话等公司开始的,它们是在特定时代的一种创新,而这种组织结构蔓延开来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

正是基于这种演化思维,西蒙(2011)就强调,人类的大多数知识都是顺从的产物,而带有顺从性的有限理性使得人们更愿意与他人合作,通过相互利他主义而很大更大的生存能力。纳尔逊和温特(1997)则借助“惯例”的概念来分析企业演化,把企业的重要性不仅归结为生产功能,更体现为评价和储存过去选择结果的一种重要组织,因而企业决策实际就是存在着若干“惯例”和“选择惯例”的行为。显然,这种演化的分析方法开始把企业看作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组织机制,并认为技术创新的实现与扩散过程是由其所发生的组织的经济制度形式所决定的,该组织的形式也是做出技术性选择的边界(盛昭瀚,2002)。当然,目前的演化分析主要集中于考察企业组织自身的演变,而没有将企业组织视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产组织的一种形态,从而无法考察企业组织是如何经孕育而成的;与此同时,新制度主义的演化分析更是着眼于组织的最优机制设计和博弈均衡分析。因此,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派被视为是对新古典经济学“黑匣子”理论的突破,开始涉及了企业内部的具体运行过程;但是,由于科斯等仅仅从交易费用出发,分析的是静态状态下企业和市场交易费用的比较和相互转化,从而没有揭示企业组织的实际演化过程,更没有考察企业组织异质性的发展过程。

而且,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提出,市场和企业都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但是,这种分析框架显然太简单了:它没有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资源配置的中间状态,也没有分析不同类型的市场和不同类型的生产组织之间的对应关系。一方面,就企业和市场的关系而言,早期的企业往往与其市场存在更多的亲缘性,甚至直接从市场中发展而来的,与市场协调方式具有很强的共性;但是,现代工商企业却与市场存在越来越大的分离,现代企业的协调方式体现了协调机制本身的进一步演化。钱德勒(1987:7)就写道:“传统的单一单位的企业的活动是由市场机制所控制和协调的”,而“现代工商企业内市场和分配单位则由中层经理人员控制和协调。高层经理人员除了评价和协调中层经理人员的工作外,还取代市场而为未来的生产和分配调配资金。”另一方面,就企业组织和生产组织的关系,越追溯早期,其他组织的生产功能就越强烈,从而也就越呈现出企业的行为特征和协调机制,尽管在现代社会,这些组织的生产功能已经日益退化。例如,马克思主义经济人类学家梅拉索克斯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家族制共同体具体化为家庭,虽然不再有物质生产手段,但仍带着生命再生产的功能(参见粟本慎一郎,1997:25)。即使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贝克尔,他也把家庭当作多个人组成的生产单位,充分利用自己提出的方法对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作了分析。他认为,正像企业一样,夫妻双方通过订立一份把他们长期结合在一起的契约,避免了支付交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彼此了解、相互信赖,这就大大减少了监督和管理费用,因此,家庭是一个有效率的经济单位。事实上,费孝通就指出,在中国,家庭就是一个生产组织,企业组织与家庭组织具有相似的功能;而且,即使到了现代社会,家庭也承担了人类的一部分再生产功能。因此,不同组织之间如何相互演化,这才是我们要想真正揭示企业的性质的重点思路所在。

可见,要考察组织之间的转变,就只有遵循演化的思路,分析异质化的社会主体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是如何进行生产组织创新的,分析变异的组织是如何适应环境的。这里,我们又要归结到协调机制是如何演变的,因为社会上各分立劳动间的协调增进是效率提高的源泉,而组织的出现和演变就是协调机制不断增进的产物。事实上,适应、信息和环境一直都是经济学界关注经济组织的焦点,尽管不同人的分析切入点是不同的。例如,哈耶克(2003)认为,“社会的经济问题主要是迅速适应特定时间和地点环境的问题”,而分散决策更容易适应分散而专有的信息之变化,从而集中分析市场的运行机理。同样,巴纳德(1997:5、4)也关注经济中的适应性问题,认为“一个组织的持续取决于在不断变动的外界环境中,物的、生物的和社会的各种物质、要素和力量的复杂性之间维持平衡。这就要求调节组织内部的各种过程”;但是,巴纳德更感兴趣的不是自发的组织,而是那种“有意识的、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协作”性组织。

三、基于分工-协调视角对组织演变的考察

要搞清推动组织变迁的内在动力和机理,从而挖掘出企业组织何以出现的因素,首先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组织,组织出现的基础是什么?一般地,组织不是自然物,而是人类的互动产物。例如,按照巴纳德(1997:60)的定义,组织就是“有意识地协调两个以上人的活动或力量的一个体系”;相似地,A.布朗认为,组织是“获得更有效而协调的努力的一种手段”(转引自D.A.雷恩,2000:354)。那么,为什么需要组织这种人造之物呢?这就要从人类的特性着手分析:一者,人类个体的生理能力存在明显不足,二者,人类的欲望却在不断增长;因此,为了调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理性的人类就只能借助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事实上,如果不同个体之间的能力是互补的,那么,两者联合在一起就可以显示出更为强大的力量,而不同个体之间的结盟就形成了组织。

当然,人造组织的形成表现为一个渐进过程:开始是朦胧和非正式的,表现为早期生产上的类企业等的变异形态;后来,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就逐渐演化成较为正式的组织,如家庭、企业、协会、俱乐部、会社、慈善团体、教育机构、政府机关等。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迁呢?关键就在于,作为人造之物的组织之所以出现就在于它能够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而要实现这种目标,组织本身又要不断调整以整合不断变动的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这个角度上说,正式组织必然是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的结果。其实,正式组织在生产上的一个重要形态就是表现为增进协作的结合体,这些结合体通常被冠以具体的名称,其典型就是企业。为此,巴纳德(1997:4)强调,“人们在正式组织中进行的是有意识的、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协作”。这也意味着,企业作为人类互动而自发形成的正式组织,就是一个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把人们联合起来的社会机构(德鲁克,2002:新版前言)。

从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来看,正式组织已经呈现出了多样的形态:既可以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商人分包制和工业企业等生产性组织,也可广泛表现为军队、政府机构等形态的非生产组织;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类型的组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就湮灭了,以致人类现在已经没有此方面的任何知识。巴纳德(1997:4)写道:“在正式组织中,或由正式组织进行的成功的协作是非正常的,而不是正常的。日常所看到的,是在无数的失败者之后剩下来的成功者。那些短命的组织能引起持久注意的只是例外,而不是常例”。既然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在演进中都能生存下来,而“绝大多数协作或者在试图进行协作时就失败了,或者在刚开始时就夭折了,或者昙花一现”(巴纳德,1997:5);那么,怎样的组织才能生存,或者说,存下来的组织具有什么特征呢?巴纳德(1997:8、14~15)认为,“在广泛地探讨组织的性质及其职能时,或者说明组织中管理过程的各项要素时,首先要采取的步骤是弄清楚关于人,即‘个人’、‘人们’及与其有关的立场、理解和假设”;而且,他指出,人们选择是否参加某一特定的协作关系主要有两点依据:一是“当时的目标、愿望和动力”,二是“个人认识到的在他之外的其他可供选择的机会”。显然,参与动机也就涉及到人的需求,这意味着,人造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参与者的需要;但是,如何满足这种需求则涉及到组织的运行机制,即对成员不同需求的综合及其不同行为的协调。因此,组织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它具有实现某一目的所展示出来的“能效”;如果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组织的产生就在于能够不断增进人类社会中分立劳动间的协调性,从而提高人类劳动创造价值的“能效”。

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军事组织就是最为有效的协调方式,不仅中国古代的军垦屯田往往是非常有效的制度,而且古罗马以及成吉思汗的蒙古人能够获得成功也在于其拥有有效的组织系统。为此,古罗马时期的一位军事观察家就说,“罗马人不如高卢人富于创造力,比日尔曼人矮,比西班牙人弱,没有非洲人那么富裕或机敏,在技术领域和人类事物的理性应用方面更劣于希腊人。他们所拥有的是组织起来的能力和同质的才能”(转引自L.瑟罗,1998:12~13)。然而,尽管军事化组织以及政府组织都曾作为生产组织而存在,如解放战争时期的工农红军组织就具有生产的属性,秦国商鞅实行的农战政策也是将军事组织和生产组织合而为一,而列宁的社会主义政府也是一种生产组织形式;但是,现代经济学却认为,军队、政府机关等并不是良好的生产组织,他们往往因衍生出的收益转移效应而具有剥削性,从而不具有根本意义上的生产属性(朱富强,2004:132-144)。因此,尽管这些组织在历史上曾经表现出很高的效率,有助于强化人类劳动投入量的增加;但是,一旦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其内在机制就会进一步演化而逐渐让位于经济组织和技术组织等。因此,任何组织都与特定的历史背景相适应,当环境发生变化以后,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往往也难以长期维系而发生形态上的变迁;巴纳德(1997:5)指出,正是持续变动的外界环境导致了“在人类的历史中,显著的事实是,协调的失败,协作的失败,组织的失败,组织的解体、崩坏和破坏”。

一般地,组织能否维持长期稳定存在决定于其内在各要素之间的协作性,而这种协作性则是建立在分工深化的基础上;同时,要形成有效的分工,关键是参与分工的个体之间存在差异,即组织中的成员是异质性的。事实上,城市中之所以可以形成丰富多彩的分工,就在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很强的异质性,相反,农村人口则因具有强烈同质性而无法实行有效的分工;同样,欧美学术界之所以引领学术风潮也在于他们存在个性化的研究者,相反,我国尽管有如此庞大的科研队伍,但却由于大多盲从主流而无法产生真正的学术创新。正是由于组织中成员是异质的,因而就需要有一定的机制来加以整合,这就是协调机制;并且,随着组织成员的变动,分工的形式也会产生差异,此时协调机制也会有相应的演变。例如,家庭组织之所以能够形成并长期存在,就在于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中,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明确、细致的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其分工的基础首先在于存在男女之间生理上差异:男外女内;不过,当这种基于外在的男女生理差异基础之上的分工所带来的效率不足以满足人类不断上升的需要之时,其他新型的分工就开始出现了,参与分工的成员也开始突破传统家庭、乃至家族的界限而形成同业人员的交流和合作。同样,这一分析也适用于企业组织,因为企业也是与特定历史时期相适应的组织形态,是与人类协调机制演化相适应的;事实上,企业组织的出现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同样也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组织形态的变化。这意味着,企业组织的产生、发展以及变化的规律是与协调机制的演进密切相关的,那么,我们如何考察和梳理组织演变的轨迹呢?如何挖掘组织产生、发展以及变化的规律?这里可以遵循斯宾塞的思路作一分析

斯宾塞归纳了社会进化所呈现出的三个基本特征:(1)由薄弱的联系进到牢固的联系(集中);(2)由同种的进化到异种的(分化);(3)增加确定性,造成集中和分化间的调和或平衡(协调)(高觉敷,1982:175)。相应地,人类社会中协调机制的演化也具有这样的轨迹:缘协调(自给自足经济生产方式)   契约协调(分包制式协作方式)   管理协调(企业组织生产方式)   社会协调。与此相适应,也出现了组织的演化:缘协调组织    契约组织    企业组织    网络组织。其中,缘协调是早期的隐性协调方式,由以家庭为核心的血缘协调演化而成,它是基于密切私人关系的最早、最深厚的协调方式;但是,由于受到地域和交易对象的限制,而使得协作范围有限。契约协调是早期基于多缘关系的隐性协调向基于普遍关系的显性协调转化的过渡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共同体的限制;但是,由于共同体的断裂,却滋生了大量的机会主义倾向。企业的管理协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专人负责的形式使机会主义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这是显性协调的典型表现;另一方面,在团队生产中又培养和壮大了隐性协调。然而,企业规模的过分扩大不但会导致协调效率的下降,而且,企业的显性协调本身是以科层制为基础的;因此,当知识在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促使组织结构日趋扁平化时,企业的管理协调就有向社会协调演变的趋势。社会协调适应了社会日益网络化的要求,重新凸显了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从企业间和企业内的隐性协调两方面增进了协调水平,它是当前组织协调的新形式。显然,人类社会的协调机制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在更大规模上增进了社会协调水平。

总之,我们在探讨企业组织的本质时就要分析企业组织的产生,解释企业组织中各种职能的性质和意义也要考察它们起源的背景和目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评价各类劳动的意义,特别是经理人员协调工作的意义,并把握企业组织的走势。然而,长久以来基于静态的分析,我们常常混淆了一些基本理念,如钱德勒(1987:578~579)所说,“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都未能考虑现代工商企业兴起的影响。他们曾经研究过创立现代工商企业的企业家,但大多是以道德观点而不是以分析观点来研究问题。它们所关切的不外是:那些人是剥削者(强盗企业家)还是创业者(工业政治家)。历史学家也曾执迷于金融家,这些金融家曾于一短暂时期内给运输业、探寻企业和某些工业企业分配资金,因而看来好像控制了主要经济部门。然而他们却几乎完全不曾注意经理人员。由于经理人员是在执行一种新的基本经济功能,所以他们在美国经济的运转中所起的作用,要比那些强盗企业家、工业政治家或金融家所起的作用重要得多。”

四、结语

恩格斯(1970:144)曾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这个历史也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历,是从历史演化中观察社会规律,而离开历史思维的抽象化分析根本就无法真正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因此,考察企业组织的特性就必须采取演化主义的思维对企业组织的起源过程加以认真的剖析,而不能如同新制度主义那样将企业组织从其社会环境中独立出来探究静态的均衡,而要考察企业组织的起源,则要跳出静态的企业组织的思维,把企业组织视为人类生产组织的一个阶段,并把生产组织置于协作系统的框架下,通过考察协作系统的演变来企业组织的形成、发展和演变过程。事实上,任何组织的基本功能就是通过对资源的整合来实现其成员的共同目标,而整合的基础在于存在一个与组织形态相适应的协调机制,因此,我们就可以通过剖析协调机制的演变来探索组织演变的轨迹。进一步地,就生产组织而言,协调机制的根本作用在于协调协作系统或组织的分立劳动,如有效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间的协调状况决定了分工的水平以及共同生产的效率;当然,协调机制和分工水平之间的互动是双向的:分工达到一定的层次需要一定的协调机制与之相适应,而一个合适的协调机制又会进一步促使分工的深化和扩展。此外,人类社会的分工水平又与人类的需求变化和生产力的发展有关,因此,通过对人类不断扩展的欲求的考察,就可以探知交换的扩展和分工的演化;同时,根据分工的形态又可以考察相伴随的协调机制,并进而探究与协调机制相适应组织形式。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劳动分工、协调机制和组织形态等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形成一个探究企业组织起源的基本路线:需求变化——分工深化——协调增进——组织嬗变,它们之间构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内在逻辑。显然,根据这一逻辑,企业组织仅仅是人类社会生产组织一定历史阶段的一种形态,从演化的角度看,生产组织经历了家庭组织-契约组织-企业组织的演化过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企业组织内部结构将不断演变,企业形态这种生产组织本身也将让位于其他组织形态。

节选自朱富强:《协作系统观的企业理论——基于协调机制演化的分析》,上卷,第一章《企业组织的历史起源:作为写作系统的演化形态》中的第一节“分工深化、协调增进和组织嬗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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